诉诸无知(拉丁语: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英语:argument from ignorance 或 argument by lack of imagination)是一种逻辑谬误。
“诉诸无知”它是一种逻辑谬误,不可证伪除外。人们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都属诉诸无知。不依据逻辑的议论,尤其是指论证中不符合逻辑的推论。
诉诸无知:它是一种逻辑谬误,不可证伪除外。 人们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都属诉诸无知。而诉诸无知则是急于得出某个结论。
诉诸无知是指人们对某一个命题的无知为根据,从而断言该命题是真的或者是假的。其公式为:因为尚未证明A假,所以A是真的。或者是因为尚未证明A真,所以A是假的。
1、诉诸无知(拉丁语: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英语:argument from ignorance 或 argument by lack of imagination)是一种逻辑谬误。
2、“诉诸无知”它是一种逻辑谬误,不可证伪除外。人们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都属诉诸无知。不依据逻辑的议论,尤其是指论证中不符合逻辑的推论。
3、诉诸无知:它是一种逻辑谬误,不可证伪除外。 人们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都属诉诸无知。而诉诸无知则是急于得出某个结论。
4、诉诸无知是指人们对某一个命题的无知为根据,从而断言该命题是真的或者是假的。其公式为:因为尚未证明A假,所以A是真的。或者是因为尚未证明A真,所以A是假的。
5、诉诸未知,或诉诸无知(此处的”无知“指缺乏证明或知识,非贬义),即宣称由于某事未被证明为假,因此是真的;或由于某事未被证明为真,因此是假的。例如:有人宣称UFO(飞碟)是存在的,因为没有人证明其不存在。
6、以诉诸无知作为某些证据。例如: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证明神不存在,所以他一定存在。再如:由于我们没有有关外星人的知识,这表示他们并不存在。这是种逻辑错误,对某些东西的无知,是与他存在与否无关。
例1: “没有证据表明光明会曾经存在过。他们太聪明了,知道摧毁所有证据。”例2: “我不了解坦克约翰逊,我只知道他犯罪记录很多,但我敢打赌他真的只是被误解了。
诉诸未知,或诉诸无知(此处的”无知“指缺乏证明或知识,非贬义),即宣称由于某事未被证明为假,因此是真的;或由于某事未被证明为真,因此是假的。例如:有人宣称UFO(飞碟)是存在的,因为没有人证明其不存在。
常见于归因时带有偏见。如:花瓶被打碎了,而在之前有个小孩进来玩,所以是小孩打碎了花瓶。假性因果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确定的事实。
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每个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不诚实的手段。
在这里,简单介绍几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转帖出来,希望朋友们能从逻辑的角度拨云见日。第一,循环认证,例如,你问许三多,什么是有意义的事,他说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着。
“诉诸无知”它是一种逻辑谬误,不可证伪除外。人们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都属诉诸无知。不依据逻辑的议论,尤其是指论证中不符合逻辑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