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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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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法释[2001]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最高法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有下列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因上述事项而提起的诉讼。

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动争议 的相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结合审判实践,制定出来的。该解释的出台,能够缓解司法机关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

解释一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有下列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因上述事项而提起的诉讼。

第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一

1、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动争议 的相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动争议 的相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1、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动争议 的相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尤为值得肯定的是其对于一些争议性问题敢于给出确切意见,高明之处就远超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解(一)》)。

3、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曾经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下称《司解4》)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竟然历经7个月才发布正式稿,可见背后的利益之争惊心动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5、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全文内容包括哪些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2、【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则属于司法解释。

3、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动争议 的相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4、尤为值得肯定的是其对于一些争议性问题敢于给出确切意见,高明之处就远超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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